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,可以选择以下约定或指定方式进行分摊:
1. 分摊方式
- 平均分摊:所有子女平均分配扣除额度。
- 约定分摊:子女之间协商确定各自的分摊比例。
- 指定分摊:由被赡养人指定子女的分摊比例。
2. 具体规则
- 扣除标准:每位被赡养人每月可扣除2000元,多个子女共同分摊。
- 分摊限额:每个子女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。
- 多子女情况:所有子女的分摊总额不超过每月2000元。
3. 操作要求
- 需签订书面协议:如果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,需签订书面协议,并留存备查。
- 协议内容:明确各子女的分摊比例或金额。
- 报税时填报:在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服务厅填报时,需填写分摊方式、比例及金额。
4. 注意事项
- 被赡养人条件:
- 年满60周岁的父母(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)。
- 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- 不可重复扣除:同一被赡养人的扣除额度不能由多个子女重复扣除。
- 年度内不变更:分摊方式一经确定,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。
5. 示例
- 如果两位子女共同赡养一位老人,可以选择:
- 平均分摊: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。
- 约定分摊:哥哥每月扣除1200元,弟弟每月扣除800元(需书面协议)。
- 指定分摊:由父母指定哥哥每月扣除1500元,弟弟每月扣除500元(需书面协议)。
6. 操作步骤
协商确定分摊方式:子女与被赡养人协商。
签订书面协议(如选择约定或指定分摊)。
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:在“赡养老人”专项附加扣除栏目填写分摊信息。
留存协议备查:税务机关可能需要核实。
7. 政策依据
- 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。
-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及解读。
总结:
非独生子女家庭可以根据家庭情况选择平均分摊、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。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时,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备查。分摊总额不超过每月2000元,每个子女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。建议提前与家人协商,确保申报准确合规。